致宜春市委于秀明书记的公开信
尊敬的于书记 您好:
我是宜春市高安市伍桥镇桂圹村村民张耀成,身份证号码:362222195907157432,电话:15970561226。现实名向您反映江西省扶贫移民、宜春市扶贫移民办成立的“独立调查组”和高安市原伍桥镇党 委 政 府领导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独立调查组违反规定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导致伍桥镇 政 府领导带领被举报人对举报人打击报复构成伤残,严重违规;
二、独立调查组对已经查实的骗取移民款问题不做追缴,玩忽职守不作为,对诈骗行为人村支书涂甲文兄弟不移交纪委做纪律处分和司法机关做刑事追究,严重渎职。
三、司法机关有案不立、弄虚作假、避重就轻等司法不作为,充当保护伞;
四、伍桥镇党委政 府主要领导授意、干部带领被举报人村支书实施报复行为,弄虚作假,帮助支书兄弟骗取移民款,共同违法。
事实经过
2020年5月25日,我触碰了“移民款补助利益集团”,在“江西省扶贫移民办”实名举报了我村支部书记涂甲文兄弟“违规享受移民政策”、“骗取移民补助金”数额巨大,该单位胡丹丹主任接待了我,省扶贫移民办联合宜春市扶贫移民办成立“独立调查组”,在调查期间,伍桥镇领导从独立调查组某人口中获悉了我的举报详情,镇 政 府恐“补贴黑幕”被揭开,同年6月23日下午,在镇 党委 书 记邹海亮、政 府镇长刘贤峰的授意下,由镇纪 委 书 记熊尚剑、组织委员郜春晖、镇干部熊爱国、涂卫中四人带领村支书涂甲文等人前往我家门口等待,伺机实施报复性打击。当日16时30分,在我家门口对我暴力袭击,造成三处骨折,十级伤残。“独立调查组”独立调查,我的个人信息被人故意泄露给地方政 府及被举报人,镇府领导授意、干部带领被举报人给我造成伤害,“独立调查组”及原伍桥镇主要领导和四名干部均有责任!
同年10月5日,省扶贫移民办胡丹丹主任代表“独立调查组”微信回复我调查结果:“举报事实存在,已经核减了他的直补身份,就是说以后他不能领取这个钱了”,我微信回复,要求公平公正依法处理。意思就是要依法追回被骗专款,将行为人移交纪委做纪律处分,同时移交司法机关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伍桥镇党委政 府知道调查结果后,从补贴名单中删除了被举报人涂甲文兄弟,进而给我做工作,协调民事部分的赔偿,在镇政 府的蒙骗下,我接受了十级伤残的赔偿金,镇 政 府答应追究涂甲文等人的责任和退回被骗资金。两年多过去了,镇 政 府不但没有追回被骗专款和主动移交有关部门做出处理,反而把涂甲文兄弟的名字再次列入补助名单,这些人真是胆大妄为!这两年多来,镇 政 府领导及其他有关人员一直在给诈骗行为人横遮竖拦,帮助上下打点干扰办案机关办案,导致办案人员弄虚作假枉法办案,两次故意委托没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我的伤情做出“轻微伤”的不实鉴定结果。因此,我到省直部门信访多次,进京上访两次,每次上级的处理意见压到达高安市,都在地方政 府的操纵下发生了质的变化,至今我委托律师仍在高安检察院提起司法监督,检察机关在地方政 府的干预下严重逾期,不能如期做出检察建议。
扶贫移民办胡主任代表“独立调查组”回复的调查结果部分造假,有结果无追究,玩忽职守欺上瞒下,和地方政 府沆瀣一气保护犯罪,干预司法独立,给违法违纪者充当保护伞。由此可见,我举报的涂甲文兄弟骗取移民款是个敏感问题,这绝对不是个例,可能是由各级主管部门人员参与的严重腐败问题,看各级主管部门人员的反应就能说明一切!
于书记,宜春市扶贫移民办不作为、泄密,原伍桥镇党 委 书 记邹海亮、政 府镇长刘贤峰、纪 委 书记熊尚剑、组织委员郜春晖、镇干部熊爱国、涂卫中和原村支部书记涂甲文等人带头违法违纪,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给举报人带来巨大痛苦和伤害,应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我作为举报人、受害人恳请您关注,严肃法纪、惩治违法犯罪,还我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公平!
此致
敬礼
举报人:张耀成